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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解散延误了工期怎么办?
关键词:
民法,合同
最新修订 | 2022年09月13日
问题描述
法律指引
法条依据
问题描述
Description of the problem
我们公司去年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一周后正式动工,合同约定工期三个月,到现在都半年多了了还没完工交付,装修费用都是按期交付的,现在只剩交付款没支付。原装修公司解散了,原老板与其他另外两个老板又合并开了另外一家公司,原公司的人员全部不干了,现在是新公司的人在继续装修。工期延误太久了,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怎么做?
法律指引
Legal guidance

您描述的“现在只剩交付款没支付”,意思是仅剩合同约定的工程完工后的尾款未付,对吗?

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原装修公司之间的合同,您是按约履行,但原装修公司未按约履行----延误工期。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原装修公司解散。

这里您描述的“原装修公司解散了”,不知道是否为法律上关于“解散”的概念。请问您是否清楚该原装修公司是否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您查下看该公司是否已被显示“注销”。若注销,该公司已解散,根据情形判断该公司的债务是否由原公司股东或其他负责人等主体承担。若未注销,则该公司仍存留,根据合同相对性,您依然向该装修公司主张合同违约责任。

但,现您说新公司的人在继续装修,若您这边允许,则将和新公司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具体需要您公司和新公司商谈,比如新公司是顶替原公司承担继续履行装修义务的责任,或新公司直接与您公司建立新的装修合同关系,您公司在该公司完工后需要向该公司支付装修款等。

因此,建议:1.请查询原公司是否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注销”,确定责任主体。2.请和新公司协商确定,新公司此时介入装修,是什么情形,并形成书面约定。3.您公司若因工期延误导致损失产生,可以向原公司或相关责任人主张赔偿。若新公司以担保、自揽等形式介入,您公司亦可以向新公司主张。

因您提供的事实不全,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法条依据
Basis of the law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的种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