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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有哪些?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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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在出资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不同的形式,有些是以自己的劳动出资,有些是以现金出资。那法律中规定的股东出资的形式有几种呢?确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后,股东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出资时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有哪几种形式?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新规定可以看出有这样几个变化:


(1)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合并为知识产权;


(2)列举式表述改变为列举式与概括式相结合的表述,由此原来五种法定的出资方式改变为更多的可以自由选择的出资方式;


(3)可以自由选择的出资方式需要符合必要的条件


       这个条件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换句话说,凡是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条件的非货币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所谓非货币财产,理论上一般是指除了上述列举的以外,还包括证券或权利等,如:股票、债券以及其它具有财产价值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通常是指不符合前述条件的非货币财产。有的不能用货币估价,有的虽然可以估价,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


       在股东出资的时候具体涉及到的形式包括了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及劳务和信用。当然,现实中当事人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实际的出资形式。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转让其出资?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让,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公司法通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得将自己出资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让给他人,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后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另外股东名册变更后,公司章程也要做相应修改,同时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出让人已经缴付公司的出资额,不必再向公司重新入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在股东发生变动之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当面临转让时所需要的条件以及在转让出资后需要,记得点赞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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