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主播“罗小猫猫子”在山东济宁汶上县喝药自杀,其骨灰被调包配阴婚。据调查,是汶上县殡仪馆火化工邵某偷换死者骨灰,当地殡葬从业者张某和雷某负责寻找买家、运输骨灰。
据爆料人称,阴婚配成功可挣5-7万,部分殡葬从业者借此谋利。嫌疑人张某妻子称,买家未相中骨灰,阴婚未配成功。目前,“罗小猫猫子”女子的骨灰已被家属带回湖南,警方已将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侮辱尸体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阴婚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婚配方式,是指为死人找配偶的行为。阴婚的历史在汉朝以前就已经存在了,现在这个恐怖的习俗依然在农村传播,甚至至今形成了配阴婚一条龙服务的获利方式,有专门的冥婚媒人,专业的冥婚主持人,为配冥婚甚至不择手段的买尸、偷尸。
由于阴婚耗费人力、物力,且毫无意义,曾予禁止。《周礼》云:“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此风气始终没有杜绝。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作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在民间还有一种说法,不给死去的未婚者“成亲”,家中会闹鬼,家人不宁。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普遍为民间认可,成为“合法婚姻”,墓主两家还成为“亲家”。并骨合葬,免得男、女两家的祖坟里出现孤坟,旧时人们普遍迷信所谓坟地风水,认为祖坟上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宅家后代的昌盛。
尽管近年来因“配阴婚”多次诱发刑事案件,但殡葬和法律对这一习俗的规制都不容乐观,很少对买主定罪,对牵线搭桥的“鬼媒人”及出售亲人家属尸体或骨灰等买卖尸体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很多配阴婚的尸体都是偷来的,在买卖环节的参与人,没有严密的法律规定来制裁。
要想严格遏制这种卖卖偷盗尸体、骨灰的行为还需要法律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定,配阴婚本身本身属于封建迷信,不构成违法犯罪,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范围,但如果为了配阴婚而盗窃、侮辱尸体、骨灰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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