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减刑假释平台信息化手段整治顽瘴痼疾,确保减刑假释案件评查全覆盖、提质效。截至2021年12月7日,新疆高院依法纠正整改4件裁定书结果与合议庭决议不一致案件,4件笔误案件,26件卷宗材料不全和签字不规范等案件,以及减刑幅度偏大案件50件。
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跨部门、跨行业,涉及众多部门,案卷材料流转慢、案件信息标准不一、线下时间长。自2017年起,新疆高院牵头制定减刑假释案件技术规范,与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联手推动减刑假释线上业务协同平台建设。监狱管理机关修改完善流程管理系统,对端移送数据接入应用系统。该系统具备数据链不可更改、不可篡改功能,将所有办案业务全部移到网上运行,有效压缩了线下流转时间。
减刑假释平台开通以来,变原来需要一周时间信息流转为不到5分钟即可完成线上流转。所有案卷自动生成电子卷宗,一键生成电子档案归入档案系统,全网检索实现类案检索有效防止了“同案不同判”等问题。
经过不断摸索,当前新疆监狱科技法庭已具备证据展示、同步庭审录音录像、庭审语音自动识别和庭审直播功能。新疆高院与监狱管理机关科技法庭管理平台对接,全区法院任何一家的科技法庭均实现与监狱科技法庭的直接连接,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同步实现信息化能力,远程开庭率达100%。(来源:新疆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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