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继承遗产必须做公证吗?这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答案的问题。继承遗产不是必须办理公证,办理公证的目的是减少遗产纠纷。特别是一些遗产继承人较多,家庭纷争较大的情况下,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可以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继承遗产公证在哪里办理,多久生效呢?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的小编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1、公证地址
一般在当地都有公证处,可以直接在地图里搜公证处,或者从本省司法局的官方网站上找。
2、根据《民法典》,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二、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继承遗产公证多久生效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继承遗产公证就生效了。
那么以上就是中国遗产公证的内容了,如果您对遗产继承公证仍有疑惑,可以联系今日律司的在线律师帮你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解答。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获取互联网法律帮助,请关注今日律司平台。
633 浏览 · 119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