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结婚证一般会被认为是男女双方正式成为夫妻的法律证明,但是在吉林白山,一女子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去银行查亡夫账户余额却被拒绝,原因是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女子出具街道开的证明。这是为什么呢?结婚证难道不能证明是夫妻关系吗?一起来和今日律师小编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出示三证不管用,去街道办开证明管用?
据报道,潘女士的丈夫此前因病去世,她想查询一下丈夫名下是否还有其他财产,于是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来到银行,她先出具了户口簿,但因血型曾被涂改,银行工作人员不认可。她又拿出结婚证,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该证件无法证明二人系夫妻关系,需要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才可以。
最终,潘女士重新办了户口簿,才将业务完成。对此网友不解,结婚证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的有效证明,相反街道办事处是没有办法核实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的。能理解银行此举是为储户保密,同时也是规避法律风险。如果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结婚证虽然不会被收回,但是会加盖作废和注销的印章,原先的结婚证自然失效。
据悉,针对潘女士及网友提出的质疑,该银行也解释,当时经办人刚上班不熟悉业务,根据该银行的规定,储户的财产继承或者查询要求其合法继承人持合法公证机构的证明才能办理。
二、律师观点:只是查询凭借亲属关系文件即可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周爱荣律师认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
根据该通知,银行应当为该女子提供查询服务,毕竟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但是鉴于社会实践中有些人在办理离婚时,申请结婚证遗失不提交结婚证原件的不诚信行为,导致婚姻状况和结婚证所记载的信息不完全匹配。银行让街道出具证明,街道并不掌握公民婚姻登记情况,这一要求于法无据。周律师认为,在此情况下,银行应提供查询服务,但潘女士提取存款则需要另外处理,需严格的手续。
三、公证处:提取非小额已故人员存款需继承手续
南京公证处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李雯认为,提取已故人员账户存款的手续是继承手续。目前银行办理已故人员存款的提取是有区分的,有小额存款提取手续(不用公证和继承公证手续)。已故人员账户留存的钱款,配偶并不可以直接领取,应该是继承人提取,也就是说配偶身份本身不能取,除非配偶已经经过公证确认是唯一的继承人,或者说配偶作为小额账户存款提取人;案例中说到的结婚问题,结婚情况确实可以随时变动,但因为这个担忧就要求街道或居委会开具证明,不仅没有依据,也没有道理的。
建议银行在这种情况区分处理,如果是符合小额标准的,按照银监会的小额存款提取流程处理,其他情况可以要求当事人办理公证。
按照上述内容,在本次事件中,虽然巩女士提供的户口本有涂改痕迹,但是结婚证是正常的,结婚证具有的法律效力也足以证明夫妻关系。因此银行应当为巩女子提供查询服务,而不是要求其出示街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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