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诈骗犯罪在我国呈多发高发态势,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群,尤其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微信诈骗等各种社交软件诈骗,针对不同人群还有不同的诈骗套路,受害者往往损失上万财产,花样的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反诈行动也在进行,但是还要需要广大民众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辨别能力,学法懂法用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可能根据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比如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对于诈骗罪,河南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元、5万元、50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从哪几方面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首先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方面:即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形式上来看包括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做出财产处分,并且行为人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的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1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犯罪主体: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方面: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常见的诈骗犯罪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在微信上假装是熟人朋友进行诈骗。这类骗子往往是冒名顶替以老乡或老同学的身份,声称自己遇到困难需要借钱,而受害人往往会碍于熟人的面子或出于义气,从而给骗子转账,因此上当受骗。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对于长时间没联系的朋友或同学,突然套关系来借钱,千万不要借,如果借也不要超出自己能承受被骗的范围。
2、以中介为名进行诈骗。有些大学生出去做兼职、家教就可能会遇到骗局,这类骗子利用大学生想找兼职的心理,以招工点、兼职家教介绍所等名义进行诈骗或利用同学们作为其兼职劳动力,从中大捞一把。这里提醒大家找正规渠道的兼职,先让交钱的一定是骗子。
3、以特殊身份实行诈骗。这类骗子多谎称自己是导演、公安人员、商人、大师、明星等,利用受害人的需求进行诈骗,正如近期的一起男子假冒王思聪对爱慕王思聪的胡女士以结婚为由索要3万彩礼的诈骗事件。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切不可在网络上进行钱财交易,不可随意相信网络上的陌生人。
4、以小利取得信任,继而诈取大额钱财。这类骗子极为狡猾,采用欲擒故纵的方法,常见的有电商平台刷单,先给受害人小额单,让受害人获利几元钱,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就让其刷大额单,进而出现网络卡顿等问题查询不到款项,让受害人继续投钱,这类诈骗形式还有一些网络软件彩票下注等骗局。普遍受害群体有宝妈、大学生。警醒广大民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损失大额财产。
遭遇诈骗罪如何维权,首先要保留被骗证据,再及时寻求公安人员帮助,切莫吃哑巴亏,不要让骗子逍遥法外,还可以找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官方通道,我们会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931 浏览 · 138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