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当土地被征用,农民就失去了自己劳作种植的土地,虽然也能获取一定的赔偿,但是也存在很多赔偿不到位或者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情况。因此,为了防治一些开发商可能为了囤地目的,征收土地后不开发,浪费土地资源的情况,法律对征地收回情况做了明确规定。那么土地征用后不建设几年可以收回?
一、土地征用后不建设几年可以收回?
征收集体土地后,征收人在征收后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两年都没有进行开发,政府就可以收回土地。
二、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
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综上所述,土地征用后不建设两年可以收回。粮食问题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而耕地是种植粮食作物的基础,如果一昧任由土地被征收后闲置,就可能出现耕地被挤占浪费的情况。这种做法也不符合国家利益,因此对于征收土地不建设的行为,法律做了明确规定。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如果还有其他法律疑问记得来今日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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