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3月1日入职A公司,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公司于每月5日前以转账的方式支付上月工资。但自今年3月起,公司以经济形势不好为由拖欠工资,经多次索要,公司仍然拒不支付。那么我该怎样才能要回属于我的工资?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您的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仍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二,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辞职,并据此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您还可以据此向单位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单位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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