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与岳某分别出资二十万元和三十万元发起设立了某食品有限公司。某食品公司在经营期间曾数次从钱某经营的粮油店赊购原材料,共欠款26万元。后蒋某将公司的股份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聂某,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其隐瞒了某食品公司欠钱某26万元的事实。钱某要求蒋某、岳某、某食品公司给付欠款,但蒋某认为其已经将公司股权转让,拒绝承担公司相应债务。那么钱某能否要求蒋某承担还款责任,隐瞒债务进行股权转让犯法么?
隐瞒债务进行股权转让犯法么
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赊购钱某的材料,应当向钱某承担付款义务,其公司内部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责任的承担。钱某要求蒋某、岳某承担付款责任,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现蒋某已将股权转让,在蒋某足额向某食品有限公司出资后,不应对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蒋某在转让股权时向受让方隐瞒债务,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可由受让方向蒋某另行主张。因此,钱某不能要求蒋某承担还款责任。
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3个方面
股权转让前对公司进行详尽的尽调,严格按照尽调方案对目标公司进行拉网式调查;特别对是否存在债务,是否有偷税漏税,是否有行政罚款等予以重点关注。
拟定周密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有可能看不到或发现不了的风险让转让方作出承诺,并对此拟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全面的违约责任。
股权转让作为股权纠纷的大户,建议提前聘请专业人士予以指导,因为涉及的利益相关方比较多,操作不慎极有可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从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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