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周小某的笔记本电脑因出现故障需要返厂维修,他将电脑送往A快递公司寄往B市。为了防止电脑在运输途中被压坏或者摔坏,周小某要求在电脑本身包装外加固硬纸箱和泡沫垫,并声明电脑价值一万六千元。
A快递公司快递员也认可该电脑价值,并在纸箱外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一万六千元人民币,并且缴纳了保价费用。2021年5月,B市某电脑经销商致电周小某,称收到的快递箱内为报纸和木板,并未见电脑。周小某立即联系A快递公司,但A快递公司称,无法查询到电脑的下落。那么周小某是否可以要求A快递公司按照保价金额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贵重快递被掉包能否照保价赔偿
A快递公司与周小某达成了邮寄服务合同,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周小某已经申明其邮寄的电脑价值并且缴纳了保价费用,A快递公司应该按照约定将邮寄物品安全完整地送至目的地。
但A快递公司在邮寄过程中将周小某的电脑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由于A快递公司已经认可了周小某的保价金额,所以应该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周小某的损失16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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