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引领,司法保障护航民营经济,传递公平正义的司法温度。
重庆丰都县叶氏食品有限公司,享有“叶大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门从事挂面生产、销售。2020年10月14日20时,邹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动态称:她在超市买的“叶大哥”太阳晒挂面能燃烧,而且烧过有一股胶味,“真的是不敢吃”。
视频发布后引发许多用户点赞、转发及评论。邹某随后删除了该视频。叶氏公司发现该视频和相关网友评论后,以邹某及该短视频平台所属公司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邹某在未经过专业机构科学检测,也无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评价“叶大哥”太阳晒挂面的视频,认为该面条可以燃烧并产生胶味,是不能吃的食品。该视频被不特定多数人看到,导致社会公众对“叶大哥”太阳晒挂面社会评价度降低,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叶氏公司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合全案情况,法院判令邹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道歉视频,并酌定赔偿叶氏公司损失2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重庆市高院相关负责人说,本案中,人民法院判令侵权人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道歉视频,针对侵权言论的原有信息受众群体,有助于消除对被侵权公司名誉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结合被侵权公司的知名度,酌定赔偿数额,挽回其预期经济收益损失。(来源:工人日报)
989 浏览 · 111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