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是我国管理人口的一个重要内容,户口所在地及成员会影响到读书、买房、工作等多方面。普通家庭的户口是依靠在血缘关系上。收养家庭在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的人户口必须迁走吗?如果不愿意迁走会怎么样?一起来和今日律司小编看看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户口问题。
一、解除收养关系后的户口问题
我国法律、包括户口管理条例中并无强制性规定户口迁出的情形,而且户口管理属于公安行政管理问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公民户口的迁出要基于本人自愿,没有办法强制迁出户口。
解除收养关系后,只要户口是合法的,被收养人本人可以决定是否要迁出户口。收养人在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人如果不愿迁出户口,而收养人单独要求被收养人迁出户口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解除收养关系连带被收养人迁出户口的,法院只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解除了收养关系,户口本上的亲属关系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户口变更时可以迁出或者是分立、另立。但分户的前提是被收养人自身有住房,被收养人没有住房的,即便分户,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户口还是在同一地址。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所以,如果被收养人不想迁户口的话,解除收养关系后,户口也可以不用迁走;如果被收养人愿意迁户口,可以落户到被收养人的个人住房,或者分户到同一地址。分户需要带的证件包括解除收养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详细的内容可以打电话咨询派出所。如果你有其他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我们今日律司平台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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