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房屋证件上的名字就证明了房屋的归属,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为限购、避税或逃避债务等原因将自己的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而这种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借名买房。那么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呢?如果真的需要借名买房,我们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
一、借名买房有什么风险?
1. 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 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方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 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 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因借名买房出现纠纷,可以找专业律师在线咨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借名买房应注意什么事项?
1、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同时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好付款单据。
2、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
3、需要正确认识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
(1)借名购房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意思自治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
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民法典》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
借名买房的行为往往受控于个人道德水平,因此也出现了不少当事人反悔后因房屋产权内容发生纠纷的事件,因此在选择这种购房方法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好相关注意事项和法律法规,以免发生意外。那么以上就是借名买房的全部注意事项,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关注今日律司。
597 浏览 · 195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