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考的科目一当中,有这么一个关于道路行驶顺序的知识点:转弯让直线。意思是车辆行驶过程种,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那么如果遇到这类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其中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下面一起通过案例给大家分析一下。
一、交通事故案例
2022年05月17日13时24分,周某某驾驶宁AV331X号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车内乘坐张某、查某某、马某),沿灵武东盛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与民生家园北侧道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车辆右侧车身与沿东盛街由南向北驶来的杨某某驾驶的宁A5Q866号酷威牌小型普通客车右前部刮撞,造成张某、查某某、马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关注最新法律案例,可以收藏链接—每日说法 。
二、事故责任认定
当事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之规定。
当事人周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杨某某无责任;当事人张某无责任;当事人查某某无责任;当事人马某无责任。
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司机要记得避让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和行人。否则就像本案例中的,转弯未让直行直接判全责。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也要记得冷静下来报警,保存证据减少损失。那么以上就是转弯未让直行怎么判责的全部内容了,记得关注今日律司,这里每天更新说法案例。
722 浏览 · 172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