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社会民众的传统观念中,父债子偿和子债父偿的观念深入人心,特别是在民间借贷行为中,如果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往往会向其配偶子女索要债务。那么法律对于债权人死亡的情况是怎么规定债务的呢?债权人死亡债务如何追偿呢?
一、债权人死亡债务如何追偿?
首先,债权人死亡后,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其配偶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继承了遗产自然也要继承债债权。如果债权人死亡并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的,将由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把握债权,债务人明确拒绝还钱或是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还款。
其次,债权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主张还款,需要提供借条、欠条等能够证明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因为经手债权的直接债权人已经死亡,可能会导致难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律师咨询。
二、民间借贷可以父债子偿吗?
传统生活中的“父债子偿”、“子债父偿”观念深入人心,很多人将法律关系与家庭关系混为一谈,尤其是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自己欠钱不还,债权人往往会找到其配偶(如系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属于共同被告)或父母子女,从道义上,亲属可能代为偿还,但从法律上,父母子女并不当然负有代为履行债务的义务,在民法慈母的眼中,每个自然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用另外一句俗语“祸不及妻儿”来说应该更准确。
债务人死亡,其生前债务是否由其继承人承担债务,要取决于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若继承人继承遗产,则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继承人不承担债务。
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债权人可以向谁起诉?公民死亡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在遗产转移过程中,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本身就有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缴纳税款的义务。继承人承担义务以承受遗产的范围为限,超出遗产范围外的债务,继承人主动承担的,法律予以认可。
不过在很多遗产继承案件中,当继承人发现债务大于收益,往往会表示放弃继承而回避义务的承担,但是在实际中却往往占有遗产,而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税款和债务。不过伴随法律的进步和完善,此类现象应该会有改善,那么以上就是全部的内容了,了解更多法律法律解析,可以关注我们今日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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