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当地环境发展,很多企业都被迫搬迁或者关停。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例如违法强拆。按照规定,需要环保搬迁的企业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在没有协商好赔偿的情况下,不少工厂却被强制拆除了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事件经过
2012年罗女士五人成立了一个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取得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2015年罗女士等五人接到环境整改通知后,即着手进行整改,建设了相关的水污染防治设施。
但是8月26日,在未经整改部门验收的情况下,天涯区城管局以罗女士五人的养猪场属违法建筑为由,未做出任何处理决定并告知罗女生等五人相关权利,便对养猪场及相关附属设施实施了关停强拆。在律师的帮助下,罗女士五人对城管局提出诉讼。
二、审判结果
2018年12月20日,三亚市中院作出32号行政判决,确认天涯区城管局强拆涉案养猪场及附属设施的行政行为违法。
经律师申请,三亚市中院委托当地某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涉案养猪场及附属设施价值进行了鉴定。《资产评估技术报告》显示,涉案养猪场及附属设施财产损失价值为180万元。
最终,三亚市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四项、第三十六条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天涯区城管局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罗女士等五人赔偿款180万元。
综上所述,遇到行政部门违法强拆的情况,受害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让行政部门承担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过由于各地政策不同,每个被强拆的企业类型和实际情况也不一致,上面的案例内容可以给大家做参考,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欢迎来联系本站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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