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说法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承包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效么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9-07
#抵押担保

  于某介绍并担保,由倪某与楚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倪某发包给楚某耕种土地200亩(使用权),楚某预付给倪某承包费5万元。合同由双方签字,于某在合同中的担保人处也签了字,楚某按约定预付给倪某承包费5万元。

  后因其他原因,倪某未将所发包耕种土地向楚某交付,经双方协商,达成退还预付款并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后倪某退还楚某预付款1.5万元,余款无力退还,在倪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经楚某向于某追要,余款由于某退还给了楚某。后于某向倪某追要垫支款,倪某称已解除与楚某的合同,故于某私自向楚某还款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拒不向于某偿还。那么主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承包合同解除后担保合同还有效么

  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担保法》规定的是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亦无效,但从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分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说明,如果因主合同的解除不能免除主合同债务人的责任时,担保人仍应对该责任承担保证责任。于某在主合同担保人处签名应视为担保关系成立。

  那么今日律司杭州合同纠纷律师分析:主要承包合同解除之后,楚某预先支付的款项并没有完全归还,但是于某完整的履行的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把剩余的3.5万元支付给承包人楚某之后,于某有权利向发包人倪某进行债务追偿,这是合理合法的,如果起诉追偿,法院应予支持。


561 浏览 · 183 收藏

收藏文章
法律问题5分钟内回复
免费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177  平均响应时间 3 分钟
抵押担保相关文章
抵押担保律师:共有人不知情房屋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几年后,柳某在家里信箱中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和银行起诉状,要求陈某偿还银行贷款,如未偿还,则申请将夫妻共有商品房拍卖偿还贷款。柳某以自己是实际房屋共有人,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请求法院确认该商品房抵押无效。那么法院能否支持柳某的诉讼请求呢?
热度:
#抵押担保 2022-09-08
债权债务律师:债务人能以合伙企业名义担保贷款吗
韩某事先并不知晓朱某以企业名义为褚某夫妇的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届满,沈某要求褚某夫妇还款,但褚某夫妇迟迟不予履行。沈某要求褚某、秦某、某砖瓦厂、朱某和韩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沈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
热度:
2022-09-08
身份证被冒用做担保借款需要承担责任吗?担保合同案例
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到银行贷款成为不少民众的选择。但是与此同时,不少公民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办事机构规章制度不完善,因此也出现了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做贷款担保的事情,那么这种被做担保的行为,需要当事人负责吗?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热度:
#抵押担保 2022-06-07
反担保人是什么?从小额担保贷款纠纷案看反担保人的责任
简单来说,反担保人就是为担保人进行担保,一般出现在数额较大的贷款借债。如果借债人无法偿还借款,担保人在偿债后,可以向反担保人追偿。那么下面我们就从通过一个小额担保贷款纠纷案看反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吧~
热度:
#抵押担保 2022-06-07
法律专家在线 177
平均响应时间 3 分钟
免费咨询
身份验证
获取验证码
再次发送(60 S)
手机号将自动注册账号,今日律司依法保护你的隐私权益
立即咨询
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