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与倪某均是再婚,向某带着其与前夫所生三岁的儿子小南改嫁倪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向某要求与倪某离婚。倪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向某返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南的抚养费。那么倪某的主张能否获得支持?
杭州婚姻纠纷律师:离婚能否要求继子女返还抚养费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拟制血亲关系,小南随向某改嫁倪某后,在向某和倪某的共同抚养下共同生活,已形成了继父子关系,倪某对小南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向某与倪某的离婚条件是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不影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倪某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视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父母对子女之间存在抚养义务,故继父母对继子女亦存在抚养义务,继父母为抚养继子女支出的生活费、教育费,不能因继父母离婚而要求返还。
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吗
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当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实质上的抚养和教育,那么就能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给付赡养费。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主要审查继子女是否受继父母抚养和教育,或者给予继子女提供了主要生活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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