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夫妻中的男方在结婚前就买了房,因为感情很好,相互间尊重且信任,对这段感情都有着非常美好的期待,故而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
只是感情终究是无法预料的,或许因为性格不合,又或许因为其他原因,最后感情还是没有维持下去,走到了离婚的边缘,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该怎么分,势必是男女双方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
首先要确定的一点是,只要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那么房产就由男方个人所有变为了双方共同所有。
我国的《民法典》里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只要双方名字都登记上册,那一旦离婚,女方自然就拥有分的另一半房产的权利。
《民法典》对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有着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原则;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会按照规定遵循四条原则进行合法判决,即意味着房产的一半必将分配为女方。
综上所述,房产购买前是否要添加上女方的姓名是值得慎重考虑的一件事,一旦做出选择就不要后悔,不管之后会碰到怎么样的情况,作为一个男人也要坦然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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