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中,除了因为医方在救治过程中失误导致的纠纷外,还有很多其他原因导致的纠纷。解决医疗事故的方法包含和解、协商、诉讼等等,如果选择了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就需要起诉方进行举证。那么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也是这样的吗?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是:
1、主张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更多相关法律法规,点击普法知识。
二、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医疗损害的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医疗关系存在,患者一方提供不出上述证据,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医疗行为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医疗关系。
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治疗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担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档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病历记载、知情同意书等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侵权责任法》最终对医疗损害的举证问题上去除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回归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实现了举证责任的回归。侵权责任法》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上位法、新法,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法律适用原则,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而不应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且适用《侵权责任法》,对于患者的损失赔偿标准也有了统一规定,其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均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更为公平合理。
医疗纠纷案件相对普通案件来说,具有医疗知识过于专业、维权过程复杂等多个特点,因此如果在纠纷争议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小编建议双方通过调解协商解决,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委托今日律司专业医疗纠纷领域的律师代理。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举证责任的内容了,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关注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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