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总会产生各自各样的债务,包括公司借款、员工工资等等。公司因为经营不善选择破产清算,需要经历很多步骤和过程,其中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那么这些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哪些债务可以优选被偿还呢?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问题的答案。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具体有哪些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再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3、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最后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收藏法律法规知识大全,每天更新法律条文解读。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什么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那么以上就是公司破产清算的偿还顺序了。公司破产清算涉及到法律、财务、经济等多方面的业务,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维护破产企业内部各方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此破产清算案件的律师选择需要有较高的职业能力,如果您需要专业的破产律师为您服务可以联系今日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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