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向某国税局申请公开某公司税务变更申请表的复印件及该公司税务登记证件的内容两项信息。某国税局认为财务印鉴、企业印鉴和公司电话号码为商业秘密,遂向某公司发出意见征询单,某公司答复不同意提供该信息。那么财务印鉴、企业印鉴和公司电话号码,是否为商业秘密?
财务印鉴企业印鉴和公司电话号码是否为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而公司电话号码作为联系方式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条件之一,财务印鉴、企业印鉴是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进行意思表示的一种确认形式,三者通过对外公开或公示,发挥其基础作用,不符合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特征,不属于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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