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有两台闲置机床出租给了某钢材厂,该厂每月付我厂租金。最近,采钢材厂欠了我厂几个月的租全。
正在我厂人员催收租金期间,收到一纸通知,由于长期欠债未还,呆钢材厂被几个债权人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通知我厂申报债权。目前,本属于我厂的两台机床仍然在某钢材厂。那么我厂该怎样收回机床呢?
承租人破产了出租人的设备怎么拿回来
贵工厂可以通过行了使取回权,从某钢材厂管理人处收回两台出租机床。所谓“取回权”,是指在破产企业占有的财产中,对于不属于破产企业的那部分财产,财产所有人有从破产管理人处取回的权利。
从保护物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在破产案件中对并非破产企业的财产的权利必赋予“取回权”,是各国破产法的普遍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也对财产所有权人的“取回权”作出了规定。
根据该条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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