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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签约注意事项有什么

今日律司
编辑于 2022-07-13
#合同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在内容上复杂,同时也涉及了很多的法律条文,而且由于施工周期等因素影响导致变化很多,很容易出现同纠纷,因此在合同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时候非常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下面今日律司就带你们了解下建设工程合同签约注意事项都有什么地方吧。

  1.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前,要对合同相对方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发包方的详细情况,可以到有关部门查询发包方的资质以及发包工程的法律手续是否齐备,包括建设用地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批,工程的规划、设计是否通过审批,工程是否经过了招标程序等。另外,要了解发包方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誉情况,避免与缺乏合同履行能力和信誉较差的发包方合作。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在合同中应当写明发包方的现场负责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补充协议、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文件、结算书等,如果不能让发包方加盖公章,必须由其现场负责人签字。

  发包方要严格审查承包方是否具有承揽相应工程的合法资质以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条件是否具备。一些企业在没有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往往借用顾问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但如果将来出现纠纷,顾问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这种不规范的做法,应当注意避免。

  2.订立有关合同价款的条款需要注意:通过招标承揽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来确定;未通过招标程序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款和支付日期都必须具体明确,不能以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等含混不清的名词替代。

  如果是采用固定价格,应当明确是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当事人双方必须约定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将来一旦发生纠纷,必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工程造价部门进行鉴定,才能确定合同价款,增加解决纠纷的成本,拖延时间。

  3.订立有关施工工期的条款时需要注意:必须明确如果出于承包方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合同工期应当顺延。这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发包方经常以工期延误为由克扣工程款,并要求承包方支付违约金。

  所以,在合同中,承包方应当列明可以免除自己责任的各种因素,例如气候因素、技术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等。这些因素一旦出现,承包方要出具相关文件,并要求发包方的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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