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需要官方数据做调查或者查询政府未公开资料信息的需求,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获取对应内容。但是申请就意味着可能会被驳回拒绝,那么如果我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拒绝,可以起诉吗?这个要看政府回复的理由是否合理,下面来看一个具体案例。
一、问题描述
2013年初榆树村村民王小二申请乡政府公开本村“城中村”改造各项补贴和支出的流水情况,乡政府以财务收支信息属于不宜公开的事项为由予以拒绝。问村民王小二因乡政府拒绝公开财务收支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二、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规定》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请中要求的内容或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或者依他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拒绝更正、逾期不予答复或者不予转送有权机关处理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一并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在本案中,乡政府应当及时公开榆树村“城中村”改造财物收支情况,其末及时公开属于行政不作为,王小二有权申请乡政府公开。对乡政府不公开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如果政府部门给出的拒绝理由是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我们可以在收到拒绝通知后到其上级部门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其做出答复。那么以上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拒绝是否能起诉的全部内容啦,更多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知识,记得关注收藏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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