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犯罪,在我国被认为是常见的犯罪之一,在我国刑法中有规定,特别是年底往往出现想发财的人从而走上诈骗的道路,诈骗犯罪的预备如何量刑?
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今日律司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诈骗犯罪打算如何量刑?
刑法规定预备犯罪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始终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并未真正造成社会危害,刑法还规定,对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免除处罚。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依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具备修正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刑事责任的法理依据。
犯罪预备虽然没有直接造成侵害但是有着侵害意图,因此有着相当的社会危害,所以犯罪预备行为也同样有可能受到处罚。
二、犯罪预备的量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而言:
(一)使用罪名的,应在罪名后加括号注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
(二)对预备犯原则上要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克减主义。也就是说,审判员可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从宽处罚。另外,是从轻处罚既遂犯,还是从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由审判员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决定。
(三)应注意预防犯罪与刑法第13条的关系。
犯罪预备的成立是以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犯罪为前提的,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视为犯罪。
三.犯罪预备能被处以刑罚吗?
犯罪预备又称为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在故意犯罪中是犯罪决心和着手犯罪实施之间的阶段。
行为人在此阶段,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也就是说,知道其预备行为为侵害某客体创造了条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上表现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可以是行为的形式,也可以不是行为的形式。
关于犯罪预备的处罚,《刑法》规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从轻于既遂犯,也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在犯罪预备阶段,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未出现不良犯罪结果的,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作出免除处罚的决定。也就是说,有可能不被判决。相反,其犯罪预备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应罪名定罪量刑,但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事实适用足够罪名,且涉案诈骗金额达到定罪标准,经济犯罪认定的核心是金额认定。
以上是今日律司主编详细介绍诈骗犯罪的初步量刑。的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今日律司专业律师解决疑问。
565 浏览 · 116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