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法院正确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事诉讼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基础上,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保全规定),进一步指导人民法院审查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同时,为配合保全规定的执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禁止向公众提供中超联赛摄影作品案为代表的五大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典型案例[i]。现结合有关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相关的法律规定、保全规定及五大典型案例对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进行分析梳理。
一、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的目的
1、防止即将发生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行为。保全规定的第六条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百零一条规定的“情况紧急”细化解释为: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申请人的发布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即将受到损害;诉争的知识产权即将被非法处分;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典型案例中美国礼来公司等与黄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诉中行为保全案、杨季康申请责令停止拍卖钱钟书书信手稿案、禁止向公众提供中超联赛摄影作品案基本与该条第(一)规、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具体情形相吻合。该条在本质上明确了何种类型的知识产权可以采取行为保全。对即将受到侵害的知识产权有特殊要求:一是这种知识产权一旦被侵害将无法恢复,如商业秘密被披露;二是这种知识产权一经使用即会造成权利灭失,如作品被发表,隐私被公开;三是这种知识产权具有很强时效性,超过特定时间即极大丧失经济价值,如直播节目、热播节目等。因此,对于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应该审查即将被侵害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特殊要求。
2、防止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造成的损害难以弥补或者持续扩大。保全规定的第十条就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难以弥补的损害”情形细化规定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侵害申请人享有的商誉或者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被申请人的行为将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显著增加申请人损害;被申请人的侵害行为将导致申请人的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对被申请人造成其他难以弥补的损害。该条明确了哪种行为可以采取行为保全,应该从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考虑。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典型案例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易云音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行为保全案具有典型性。该案申请人为涉案623首歌曲的权利人,被申请人以移动手机内置“网易云音乐”畅听流量包,通过售卖手机,以手机客户终端,在网络环境下,向不特定的大量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法院认为如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会使被申请人不当利用他人权利扩大市场份额,损害申请人利益,且该损害难以弥补,损失会持续扩大。
3、方便案件裁决的执行。保全规定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行为保全申请应该考量的因素时,其第(三)项规定中将案件裁决是否难以执行作为考量因素,因此,方便知识产权案件裁决执行亦是行为保全的目的。
二、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审查范围
1、权利审查。综合保全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时,需要对权利的类型、属性、效力、稳定性及权利是否存在权属争议进行实质性审查。其中,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行为保全,要求提交检索报告、专利评价报告或者专利复审委的维持专利有效决定,确定权利的稳定性。如因权利不稳定造成行为保全错误,申请人应承担因行为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许赞有因申请停止侵害专利权损害责任纠纷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因权利不稳定造成保全错误的,不以申请人申请没有过错而免责,申请人应该承担因保全错误产生的赔偿责任。
2、事实审查。保全规定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行为保全时应考量申请人申请的事实基础。而这就需要申请人提交被申请人存在保全规定第六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初步证据供人民法院审查判断。
3、程序审查。人民法院审查行为保全时还应审查申请人申请行为保全的时间,是否是保全规定第二条规定的判决、裁定、裁决生效前;申请书中是否载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信息、行为保全的内容和期限、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等;申请人提供担保的额度、财产信息或者资信证明。
三、行为保全与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上。行为保全基本适用于知识产权纠纷和人身权纠纷案件;证据保全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案件;财产保全主要适用于民商事案件。
2、保全目的上。行为保全的目的在上文已经陈述,主要是防止行为发生或者行为造成损害结果难以弥补;证据保全的目的主要防止证据毁损、灭失。通过证据保全取得、固定案件证据;财产保全的目的主要是防止财产转移,方便案件裁决的执行。
3、处理方式上。行为保全处理方式基本上为禁令,即裁定责令停止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证据保全处理方式有绘图、拍照、录像、封存原物、对证人证言制作笔录等;财产保全处理方式有查封、扣押、冻结等。
注 释
[i] 禁止向公众提供中超联赛摄影作品案;杨季康申请责令停止拍卖钱钟书书信手稿案;美国礼来公司等与黄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诉中行为保全案;“网易云音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诉前行为保全案;许赞有因申请停止侵害专利权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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