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遭班主任殴打后颅内血肿,6天后才被送医。事情发生在9月4日,小朱(化名)两天前才来到石家庄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简称石家庄柯棣华中专),报到入学。学校安排新生前往军训基地进行入学军训。因为在基地内等待分配宿舍时淋了雨,小朱在班级群内发送了一段侮辱班主任的语音,这令小朱的两名班主任范某某和张某某非常生气。
监控显示,当天下午5点左右,范某某将小朱带到了自己的宿舍中,在此期间张某某则在范某某宿舍外来回走动。由于宿舍内部没有监控,并不清楚小朱遭遇了什么。而据受害者母亲张女士介绍,小朱就是在宿舍中遭到了范某某的殴打,“孩子告诉我,他老师用脚踹,用拳头打,还把拖把踩断,用拖把棍向他的头部使劲打。”
事后在电话中,范某某承认9月4日当天他确实动手殴打了小朱,但其头部的伤势并非他殴打造成,因为当时小朱在群里说的话实在太难听,自己一时气愤才动手的。“我把他带到宿舍后,确实用拖把的木把打了他,但都是在胳膊和腿部,绝对没有打他的头部。”
这起事件警方已经在调查,学生辱骂老师是非常不尊敬老师的行为,是应该教导学生,但是作为老师不能只用武力解决问题,殴打学生对学生的心理和身体都产生了长远的伤害,对教师自身的职业生涯也有长远的影响。这个老师殴打学生需要对学生的伤害进行鉴定,如果是轻微伤(不含)以上,就可以认定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另外学校老师体罚学生是不允许的,只能打电话给家长进行沟通,不过即使打了学生也不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挨饿、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所以,老师体罚学生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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