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的财产也是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双方在上一段婚姻中的子女可以分割财产吗?这个问题估计对不少再婚家庭来说都是一个问题,更有因此引发的纠纷。那么下面今日律司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具体的案例讲解。
案例:
男女双方都是二婚,男方与前妻有一个儿子,随前妻一起生活。现在双方结婚很多年,一起创业积累了一些财产,经营几家公司,还购买了几套房产。现在想咨询,将来男方与前妻的儿子能分割他们的财产吗?
二婚婚后成立的公司以及购置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男女双方共同所有。在男方去世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男方的遗产。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提前订立遗嘱决定遗产的分配,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
案例中的情况,男方可以订立遗嘱,决定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由谁继承,遗嘱可以决定遗产由前妻的孩子继承,也可以由现在妻子或者孩子继承,在男方去世时先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如果男方没有立遗嘱,男方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男方和前妻的儿子,即使已经离婚,和前妻一起生活,也属于法定继承人,原则上根据继承人人数平均分割男方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律司点评:
二婚家庭想要避免财产分割的纠纷,最好方法是提前公证或者定下遗嘱。在公证和遗嘱之间,因为遗嘱可以一直撤回、变更,所以和子女一起对家庭财产进行分配,签订协议,通过公证的方法确定下来是最安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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