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公司开除员工需要给予一定的赔偿金。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也得给予补偿。那么如果员工在合同期末端住院治疗,医疗期未满但劳动合同终止了,可以申请赔偿吗?
提问:
我在家搞卫生时不慎摔伤,医院经诊治,要求我住院治疗30天。因当时距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仅有9天,我随即向公司提交了诊断证明等资料,要求请假并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我治疗终结。可9天后,公司还是终止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回答: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一)项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医疗期。你可享受3个月以内的医疗期限。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据此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你的医疗期满。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6项具体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收藏法律法规知识大全,每天更新法律条文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二是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当初订立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就解除的;四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第一种情形没有经济补偿,后3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以上就是全部的内容了,员工在签订及履行相关服务合同时,应注意学习了解劳动法规,遇到纠纷及时保存证据,利用协商、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问题可以联系今日律司在线律师解答,这里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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