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怀孕后,必然会有一些身体方面的不适,需要额外的照顾。因此不少企业或为了不给生育补贴等原因,用各种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聘哺乳期女性。那么如果我们遇到了哺乳期被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当然可以,公司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要求赔偿。
首先在哺乳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的违法,如果女职工要求解除的则允许。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有法律问题,找今日律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承担双倍经济补偿,当然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性别歧视在职场、生活中有非常多的展现,不管是孕期被辞退还是招聘歧视,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都是有目共睹的。而这些不仅需要法律条文的制定、监管部门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还需要用实际措施改善生育环境才能治本。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学习法律知识,记得CTRL+D收藏今日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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