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六月毕业季,学生升学考试结束后,很多学校都会将本校优秀毕业生的成绩加以宣传,以达到展现学校教学实力帮助招生的目的。那么如果校方没有和学生商量就直接宣传学生照片成绩的话会构成侵权吗?下面一起来看某位家长向本站提出的类似问题以及今日律司给出的法律解析。
一、问题描述
我孩子是某民办中学初三毕业生,今年中考时以总分全市第三的成绩考入市某重点中学。该民办中学为扩大招生,将我孩子的大幅照片以及该校如何将他培养成为成绩优异学生的信息张贴在学校门前的宣传橱窗内,以宣传自己的办学成绩。我对此提出异议,学校却认为这对孩子并不造成损害,而且学校宣传的都是事实,不同意撤掉该信息。请问,学校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二、法律分析
该民办学校的做法有违法律规定,侵犯了你孩子的肖像权。人们通常会认为,使用某人的姓名和肖像宣传其优异成绩等,对被宣传人是有益的,不能算作是侵权。但是,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本案中,你孩子母校作为一所民办中学,使用成绩优异学生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宣传,显然在客观上会给自己带来一定利益——吸引更多的学生报考本校而获取更多的学费收入。因此,应当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而且未经你们同意就擅自使用你孩子的姓名和肖像,显然构成了对你孩子肖像权的侵犯。你和孩子有权要求学校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
近年来,国家政府为了减少过度炒作高分导致的教育焦虑现象,已经下发了不少规定严禁以各种方式炒作高分考生。但这类现象却层出不穷,例如今年多地中学用芒果重量、玉米收成等暗喻高考分数的新闻屡见不鲜,究其原因还是教育评价体系现在偏向分数而非其他内容,想要彻底破除这种现象,整个社会还要走很长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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