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院打民事官司的当事人,都会经历调解这个环节。法院的调解一般再最后的庭审之前,如果双方能在这个阶段解决矛盾的话,就可以节省司法资源。要注意的是,经过法院调解后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如果调解结束后,当事人未获履行的,能否要求撤销调解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问题描述
我舅舅与一位卖房人原本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卖房人想收回房屋,和我舅舅在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合同,并答应支付赔偿款。但是,直到过了调解书确定的最后付款时间,卖房人也没有履行协议。请问,此人明知道自己没有支付赔偿款的能力,却欺骗我舅舅达成调解,我舅舅可否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恢复履行原来的购房合同?
二、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调解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后,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撤销原审调解书,重新作出判决,或者依法调解。
生效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方若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解书中的给付内容,当事方可根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本案来看,萧先生的舅舅不能申请撤销调解书,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内容。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只能是督促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责任,因此如果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也只能再次提起诉讼、不过一般而言,绝大多数调解协议的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如果遇到案例中的情况,我们可以再起诉要求对方或者联系调解委员会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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