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老张与老杨两家住对门,两家的院子只隔着一条窄窄的胡同,可两家人却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始终不和。一次激烈争吵之后,老杨在家门口装上两个摄像头,正对着老张家的大门,这让老张非常不舒服。老张让老杨拆除,可老杨却说:“我装摄像头是为了自家安全,跟你没关系。”老张可以要求老杨拆除摄像头吗?
解析:可以。老杨家的摄像头打扰了老张的的生活安宁,侵犯了老张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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