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加盟形式的店铺很常见。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不一,不少加盟店主开店后,发现营收不达预期就想解除合同,及时止损。那么这种加盟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加盟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
加盟合同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若当事人之间对合同解除作出了约定或协议,当达到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可以解除。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此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但不能无正当理由的行使解除权,合同成立之后,对合同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根据规定,加盟者有一定期限的“悔约期”,在这段期间申请解除合约可以减少损失。有法律问题,找今日律司。
二、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
1、法定解除是指法律明文规定的允许单方解除的情况,意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允许单方解除的情况或者合同无约定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或者意定解除的任意条件,合同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2、意定解除的情形主要是依据合同双方订立合同时的明确约定,法律条文没有明确规定;法定解除的具体情形,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加盟合同在存在法定解除或者意定解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单方解除的,如果不存在法定解除或者意定解除的任何一种情况,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后的相应责任。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直接影响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特许资质、经营实力、加盟前景的判断和认知以及加盟目的能否实现的合理预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仲裁庭对申请人要求解除本案合同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
另外,实际案例中很多有人能在加盟“悔约期”中及时主张和保存证据,为自己维权争取有利条件。这里今日律司小编提醒,在加盟特许经营之前,应对特许方作深入、全面地了解,切勿盲目签订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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