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一家小企业,有一个生意伙伴小王,也是多年好友,平时我们俩有一些生意往来,我从他厂里采购货物。
去年,小王在微信上向我求助,说生意周转急需两万块钱,几天后就还。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我就给他转了两万块钱,连借条都没有打。
没想到,我再跟他要钱的时候,他居然不肯还钱,还说这个钱是我应该给他的贷款,不是借款。我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微信聊天记录能不能成为证据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二是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满足上述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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