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家政服务中心安排我到张女士家打扫卫生。在工作中,我不小心把腿摔伤了。张女士马上把我送到了医院,但是张女士认为我的医疗费应由家政服务中心承担。
家政服务中心告诉我医疗费应该由张女士出,也拒绝承担我的医疗费。那么提供家政服务受伤了底该向谁讨要医疗费?
提供家政服务时受伤应向谁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您与家政服务中心之间存在着雇佣合同关系,所以,您的雇主是家政服务中心,而不是服务对象张女士。根据该规定,您应当向家政服务中心索要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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