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于2014年与建筑工程包工头小鹏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某村楼房及配套车库,并支付相应购房款,小鹏称其所有的楼房系其承建该工程后抵扣工程款取得的。
由于该楼房及车库系小产权,办不出房产证,导致小刚无法取得楼房及车库的所有权。小刚多次找小鹏协商无果。那么小刚是否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购买房屋及车库的购买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可以转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因此,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楼房,也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由于你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虽出资购买楼房属实,但因你与包工头小鹏之间的房屋及车库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当然可以申请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农村房屋买卖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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