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就像人的名字,是区分于其他人的标志,但是和人名不同,已经注册成功的公司对自身名称是有名称权的,后续其他同名的公司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那么法律对于公司名称侵权是如何认定的呢?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公司名字侵权怎么界定
1、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就不存在侵权;
2、企业名称在同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内,同一个行业的名称是不能够重名的,因为工商局会有检索功能。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构成。这四个部分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都行。两公司虽然字号相同,但行业不同,一般是可以的,除非该化工企业是集团公司,经营范围广泛。但从该企业名称看不是集团,两者不会造成名称混同。
二、公司名称侵权怎么处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企业亦可根据侵权者的侵权行为及企业遭受的损失,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侵权者赔偿因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中国企业的企业名称与外国(地区)企业的企业名称在中国境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裁决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的原则处理。
一般公司名称类的侵权案件,诉讼过程都比较复杂,这是因为这类案件的案件性质判断和侵权与否的判定比较麻烦。这就提示公司应该加强对自身名称的保护,一方面是保障品牌形象,另一方面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那么以上就是公司名称侵权如何认定的全部内容啦,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记得来电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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