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其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公共社会,因此和普通的诉讼案件有所不同。那么这里就一个问题,在普通观念中,诉讼案件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类型。那么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是行政诉讼。一起来看看详细回答。
一、环境公益诉讼是行政诉讼吗
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不是行政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一般都是按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来进行处理的;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原则,但也存在如下区别:
二、行政公益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的区别
1、一般行政诉讼要求起诉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而行政公益诉讼则不要求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不要求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2、一般行政诉讼的结果是由当事人来承担的,即由原被告双方或者第三人来承担。但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却可能不承担诉讼的结果。
3、一般行政诉讼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诉讼,而行政公益诉讼则是为了国家或者社会的公众利益。
4、一般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相应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原告不能处分诉讼权利,在其提起诉讼后,只能退出诉讼,而不能申请撤回起诉。
5、一般行政诉讼中诉讼是行政行为已经对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行政公益诉讼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即对公益的损害不需要实际发生,公众利益虽没有受到现实侵害,但只要根据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某行政行为在经过一定时间或某条件成就后,就将给社会公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公民就可对该不法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公共利益和公共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于这类侵害公共环境的行为,如果是由个人提出诉讼,不能够维护整改社会的权益,特别是一些牵连面积广、污染后果难以确定的事故,利用环境公益诉讼的途径,可以更好保护我们的共有的生态家园。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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