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为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闲置的情况越发突出,由此而生的土地经营问题急需解决。那么在土地问题中常常被人提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呢?快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概念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或集体组织,将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二、区别
(一)权利性质不同
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
(二)权利内容的不同
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
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
(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
(四)继承方面的区别
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死亡,则其同一户口上的其他人可以继续耕种。但是林地可以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都是我国土地制度的一部分,在新时代土地问题的改革过程中也必然有着突出贡献,虽然他们俩只有两个字之差,但是其区别还是很大的,不过上面的内容只是简单概述,如果您对他们俩的详细区别还有疑问,可以直接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律师为您解答。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啦,学习更多法律知识,记得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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