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是一家制鞋公司的工人今年四十岁,前年五月入职起就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未给杨某缴纳社会保险。杨某曾经要求单位给杨某缴纳社保,但是单位人事说杨某是外地人,不能在北京退休,缴纳社保没有用,而且缴纳社保也享受不到不划算。
后来,单位每个月在工资中额外支付杨某六百块元社保费。今年五月杨某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车撞倒了,造成右腿小腿骨折以及其他多处损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了3个多月,花费近3万元。经过交管部门认定,车辆驾驶员负全责,后来协商驾驶员赔偿杨某两万元。杨某出院后向公司提出补偿,但是公司提出肇事人已经赔偿杨某损失,因此公司不再补偿。杨某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是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不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因此社保局也没有受理。那么没签合同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没签合同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
依照您的情况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程序进行维权: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及索取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与制鞋公司的劳动关系。由于您没有劳动合同不能证明履行地,因此可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申请。最终获得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书。
其次,拿着确认了劳动关系的司法裁判文书,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取得工伤认定书和工伤证。
第三,持前述取得的材料,再次到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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