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行政赔偿可以通过三个途径,分别是直接申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但是要注意的是,直接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按照规定递交申请书,并且这个申请书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行政机关可能不受理。那么要求行政赔偿的申请书怎么写呢?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行政赔偿的申请书怎么写
要求行政赔偿的,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二、行政赔偿申请注意事项
1、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赔偿请求人要求人民法院确认致害行为违法涉及的鉴定、勘验、审计等费用,由申请人预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3、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由于政府和被拆迁居民之间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统一,结果被政府违法强拆的行政赔偿案件非常常见。这种行政赔偿案件,每个案件类型需要经过的法律程序都不一样,如果轻易到法院起诉的话,很有可能会被驳回。因此小编建议遇到行政赔偿纠纷,应该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逐步推进,才能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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