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伙开公司是很多人创业的首选,这种合伙经营模式可以减轻各方的资金压力。但是现实情况中,总是会发生一些情况,导致合伙关系出现变,其中一方想要反悔退伙。那么在这种合伙联营关系中,合作人可以直接退出吗?下面一起来看一例律师代理退伙纠纷。
【案情简介】
罗某、程某二人合伙成立铜陵市开发区某某教育咨询服务中心(第三人),经营期间,钟某与罗某、程某签订《股份转让及合作协议》,约定钟某以现金10万元入伙,取得10%的财产份额,以技术入伙,占10%的财产份额,共计20%的合伙份额。
现钟某要求退伙并返还全部出资,三方未达成协议,钟某遂诉至法院。
【案例评析】
代理本案的几个思路:首先是确定原被告之间是合伙关系,其次是找出原告是否具备退伙条件,最后针对退伙款项是否合理作出评断。本案原告针对第三人铜陵市开发区某某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开办不符合法律规定,从而认定合伙协议无效,要求退还出资款,理由不充分且没有充足证据予以佐证;相反,被告提供的证明和法律条文,充分证明该合伙体合法经营,且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不具备法定和约定的退伙条件,因此为本案调解换得重要前提条件,使本案得以圆满解决。点击法律咨询,寻找专业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条例】
退伙的几种合法情况: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在共同经营的过程中合伙人分歧、利益分配等问题都有可能导致合伙,因此合伙联营纠纷也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纠纷之一。合伙关系是自愿达成的,自然也可以选择推出,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其他合伙人的权益,对合伙人退伙的情况做了一些规定。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如果您也遇到了合伙经营的纠纷,可以联系今日律司为您提高帮助。
757 浏览 · 157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