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如果员工发现公司不给交社保,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如果因未交社保对员工造成了损失,还可以仲裁、诉讼。那么员工在诉讼维权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以养老保险维权为例,看看问题的答案。
一、养老保险如何通过诉讼主张赔偿?有什么具体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一条对此做出了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此解释为养老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司法解决渠道,即养老保险待遇赔偿诉讼。
二、维权的关键点:
1、养老保险赔偿诉讼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两个:
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
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可以投诉到相关部门,要求单位为其补缴社保,而提起养老保险待遇赔偿诉讼,首先要经社保机构审核确定能不能补办。
②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这种不能补办还必须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要区分情形处理。
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一般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一种是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
劳动者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不能就用人单位不交或少缴社保导致损失为由提出主张。
对不能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我们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辨别不能享受养老退休待遇的原因,如能补缴或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则不能主张养老退休待遇损失。
②年限划分:十五年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3、用人单位虽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劳动者自行缴纳的情形。
①如劳动者自行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的,实践中,劳动者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但劳动者自行缴纳的部分无法通过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损失。
②如劳动者自行以用人单位企业职工名义缴纳、为用人单位垫付单位应缴社保的,劳动者仍然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用人单位退还其为垫付的社保费用。
4、申请仲裁时效问题。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那么以上就是养老保险诉讼赔偿的全部关键点了,由于这类劳动纠纷涉及的知识和政策法规较为复杂,普通人在诉讼时往往会因为维权能力、维权成本等问题导致无法维权、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小编建议大家在发生纠纷时,应当尽早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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