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是很多公司在其有发展需要等情况下,将员工调岗安排其他工作,但是调岗的前提是员工同意,双方有签署书面协议。但是有些不法公司却利用这个制度逃避辞退员工的赔偿,将员工调到其不匹配的岗位上,再以各种借口进行辞退。那么单方调岗调薪违法吗?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一、案例描述
2015年12月上旬,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单方要求该公司员工李某等6人主动提出辞职,李等6人不同意。2015年12月21日,该公司在未征得李某等6人同意的情况下,对该6人调岗降薪,并要求他们必须于2015年12月24日前上岗,逾期则视为旷工,旷工达3日及以上将视为自动离职。2015年12月30日,该公司以李某等6人不服从岗位调整,逾期上岗为由,单方与该6人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单方调岗调薪属于违法吗?
二、法律分析
该公司单方调岗调薪属于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出于生产经营需要,有权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正当性。
一是调岗的理由要充分,确实是客观经营或需要员工显著变化,要有这方面的相关证据,比如经营状况的变化、经营模式的变化、产品、技术的更新等;
二是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是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是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在调岗行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甚至以劳动者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等为由作出辞退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李某等6人于2011年3月先后入职该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均为制造部。2015年12月21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该公司以经营效益不好为由,先是强制要求李某等6人主动提出辞职,遭拒后,又在岗位变更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李某等6人的工作岗位从制造部分别调整为保洁员、门卫、食堂杂工、物料协助管理员等。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就变更劳动合同事宜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属于违法行为。
看完上面的案例,小编建议各位劳动者,遇到这类不正当调岗的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对有关争议事项保留证据,采取维权措施,用人单位也要注意,员工调岗程序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按照法规办理相关业务,不能包有侥幸心理,利用调岗迫使员工离职,要知道员工调岗后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的,仍可申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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