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走向城市读书工作,在城市安家后取得了城市户口,但是他们的父母还是农村户口。那么如果父母去世后,自己非农业户口怎么继承老家宅基地?下面一起来和今日律司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问题描述
张某出生在某村,家有父母和一个弟弟。大学毕业后张某留在城市工作,并有了非农业户口。而弟弟在家务农,结婚后也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2012年1月,父母先后病故,生前未留有遗嘱,二老共遗留下5间平房。那么二老所遗留的宅基地和5间平房该如何处分?张某可以继承家里的宅基地吗?
二、法律分析
1、《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可以通过继承取得的,其取得要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和审批流程。
2、张某的户口已转为城市非农业户口,已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不可以取得该宅基地。但是,张某弟弟是该宅基地所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其本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
3、张某父母遗留的5间平房,属于二老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张某和弟弟均享有继承权。因此,张某可以主张与弟弟依法分割父母遗留的5间平。
综上所述,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不过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继承后还可以将房子出售给村子里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集体组织成员。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啦~有法律问题,记得找我们做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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