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案件越来越普遍,当事人一定要懂得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那么下面今日律司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大家可以参考对照自身情况,了解相关法条、及时收集证据,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审判结果。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否影响转让不动产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而言,这里的转让,指的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引起不动产变动的原因行为即合同的效力,不受抵押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影响。
2、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抵押权消灭后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果您遇到房产纠纷,可以找专业律师在线咨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夫妻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置房屋,应认定赠与的是房屋还是购房款
父母出全资以其已婚子女的名义购买并已向子女作出赠与之意思表示的房屋,应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房屋未交付使用且产权登记尚未完成前,作为赠与人的父母有权撤销该项赠与。在尚未付清该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产权登记尚未完成,父母即表示撤销赠与的情况下,子女因离婚或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进行的诉讼中,不宜认定父母赠与的只是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进而将上述购房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成交确认书的行为,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双方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其性质属于民事行为,由此引起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属于民事案件范畴。
房产是千家万户最重要的财产之一。购房者在购买、处置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做一个的充分了解,以掌握房屋产权真实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最好还是通过调解、诉讼等程序去确定产权。那么以上就是房产纠纷常见的法律问题了,如果您对于房屋产权还有更多疑惑,欢迎留言或者联系本站律师为您解惑。
650 浏览 · 110 收藏
收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