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某在某公司工作8个月,2013年5月离职后,单位一直拖欠项某的加班费和提成奖金共计两万元未支付。每次去要钱,单位负责人都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已经半年多。项某没和单位签仲裁协议,也没达成仲裁条款,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要回工资吗?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您把劳动仲裁与一般的商事仲裁搞混了,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完全是两回事。商事仲裁必须双方签订仲裁协议或达成仲裁条款才可以;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直接提起即可。
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
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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